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概述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政府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本文将对江苏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二、提取条件
1.购房提取
(1)购买自住房: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改善性住房: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改善性住房是指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后,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的住房。
2.租房提取
(1)租赁住房: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还贷提取
(1)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偿还改善性住房贷款本息: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偿还改善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退休提取
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5.离休提取
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达到离休年龄并办理离休手续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因疾病、事故等原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医院诊断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职工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无新的工作单位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8.出境定居提取
职工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程序
1.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
2.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并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的提取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赁合同、贷款合同、退休证、离休证、医院诊断证明等。
2.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按照提取条件和提取程序办理,不得违规提取。
3.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需继续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运作。